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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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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9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建质安〔2023〕5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9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汛期高温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3〕8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于9月11日至22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43个区县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9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情况

四不两直检查工作专班对全市43个区县抽取86个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64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2个。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落实情况,监理、检测行业差异化管理情况等内容,共发现质量安全问题884条,其中质量问题437条,安全问题447条,包含重大事故隐患44条。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69项,占比7.81%;监理“十不准”规定执行方面32项,占比3.62%;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62项,占比7.0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面65项,占比7.35%;危大工程管理方面69项,占比7.81%;网格化管理方面65项,占比7.35%;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方面95项,占比10.75%;质量检测专项工作方面114项,占比12.9%;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82项,占比9.28%;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79项,占比8.94%;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152项,占比17.19%。

(二)8月份四不两直检查处理情况

一是行政处罚,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共12起;简易处罚共18起,罚款1.89万元。二是信用管理,对15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记68分;对2家建设单位记4分;7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30分;对1家监理单位扣7分,对7名总监理工程师共记18分,对9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共记28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单个项目存在问题较上轮略有下降,但部分共性问题、个别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对《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的各项要求落实不到位,危大工程全面判定、动态判定、方案编制、交底、验收等工作开展不规范。如綦江区东部新城水厂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进行高边坡方案交底,超危大工程高支模先进行技术交底再组织专家论证,程序错误。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备案与现场实际不符;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委派无证人员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如开州区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及清淤项目专职安全员未到岗履职,未填写安全日志,现场由无证人员代为履行安全员职责。

(三)质量检测管理不规范。个别建设单位在质量检测工作中未履行好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个别监理单位未建立见证取样台账,未核对检测人员资格;部分施工单位标养室、标样箱形同虚设,试件管理混乱。如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委托合同。

(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本轮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4条,较7月份全覆盖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有所上升,暴露出个别区县、部分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仔细、走过场,部分参建单位思想麻木,对于现场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放任不管,未及时整改销号。重大事故隐患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查处。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各区县要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各区县的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四不两直检查工作专班。同时,各区县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主动录入“八张问题清单”,并交专人进行督办。

(二)强化落实,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11号)、《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渝建质安〔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有效排查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守住“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底线,形成常态化的保障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三)压实责任,巩固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重要意义,发挥其质量安全管理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建设单位及人员的信用记分管理,全面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是加强秋冬季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尤其是加强节假日等非常规时段施工消防管理要求,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消除。三是持续做好监理、检测行业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实施分类差异化监管的通知》、《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及工程监理行业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9月四不两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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